超過預訂取車時間一小時,且未事先通知者,視同取消訂車,本公司得以轉租他人,如欲異動取車日期,優惠另議。
訂車取消時,訂金不另退費,但可無限期延後 ( 保留訂單編號 ),只須於用車前一週來電知會即可。
訂金為租金總額 30%,春節或五日以上連續假期為 50%,餘額應於取車時全額付清,訂金請於下訂後三日內付清,否則不予以保留。
如預訂車輛遇不可抗拒因素無法出車時,本公司得以用同等車輛替代或退回預訂金。
連續租車 24 小時為一日,6 小時為半日。
無須押證件,押金,押物,簽訂本票。
於公司營業時間內取車 09:00~22:00